用友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主要政策制度及覆盖范围:
主要政策制度
《用友集团数据管理制度》《用友集团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规范》《用友集团运维安全管理规范》《用友集团互联网出口安全管理办法》覆盖范围
集团本部所有境内组织数据安全
制定《产品安全与应急响应规范》,建立产品安全与与应急响应团队,明确漏洞收集、评估、修复、披露等数据保护措施的规范要求,并纳入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。隐私保护
制定《用友集团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规范》,对个人信息的收集、传输和存储、使用等作出明确规定与承诺,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主体对其信息的删除权、查询和变更权、复制和转移权、个人信息授权撤回权,确保集团在个人信息与数据处理上的合规合法,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或非法使用,切实保障客户利益。数据控制权限:
相关政策
《用友集团数据管理制度》内容节选
“第601条 数据运营管理者要严格规范数据使用,建立数据使用申请与审批流程。数据使用者在申请使用数据时,需要在申请单中对使用原因和使用期限进行详细说明。数据运营管理者应根据其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批。”数据泄露/事故的应对:
相关政策
《用友集团数据管理制度》《用友集团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范》内容节选
《用友集团数据管理制度》“第704条 数据运营管理者应建立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,制定数据安全应急预案,并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工作。”《用友集团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范》”第602条 3、如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已造成危害,应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、电话、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受影响的个人信息主体,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,应采取合理、有效的方式发布有关的警示信息;如发生超过10万人个人信息或者关系民生、公共利益的敏感个人信息泄露、损坏、丢失的安全事件,应及时通过集团网络安全部门将有关情况上报监管机构。”对信息安全系统的审计:
相关政策
《用友集团数据管理制度》《用友集团运维安全管理规范》《用友集团互联网出口安全管理办法》内容节选
《用友集团数据管理制度》:数据安全监管者需要对本级组织定期开展数据安全监督检查,形成检查报告提交公司的相关监管部门以供审计。第三方处理个人数据:
相关政策
《用友集团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规范》内容节选
“第501条:1、如涉及个人信息委托处理,应通过合作协议、合同条款等书面方式明确规定被委托方的责任与义务。”“第504条:1. 如与其他第三方共同处理个人信息,应当通过合同等形式与第三方共同确定应满足的个人信息安全要求,以及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自身和第三方的权利及应分别承担的义务,并向个人信息主体明确告知。”最小化个人信息收集:
相关政策
《用友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规范》内容节选
“第202条:1、收集个人信息的类型应当与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业务功能有直接关联。直接关联是指没有该等信息的参与,产品或服务的功能无法实现。不得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。2、收集个人信息的方式应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。”合作伙伴的合规管理:
相关政策
《用友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规范》内容节选
“第501条:2、如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理公司收集的个人信息时,委托行为不应超出已征得个人信息主体授权同意的范围,相关业务部门应与集团网络安全部共同对被委托方进行评估,确保其具备足够个人信息保护水平。包括不限于:安全资质、个人信息保护规范/数据安全规范制度、能力及实践等。”用友云提供的基础设施足够安全吗?
用友云将基础设施安全作为云安全中心的核心组成部分,合作的基础设施服务商具备国际一流、非常完善的安全及隐私保护体系,均已获得国内外权威资质认证(如等级保护、ISO27001、ISO27018等)。用友云如何保障云上我的数据的安全性?
用友云高度重视您的数据资产,把数据保护作为用友云安全策略的核心。但是,值得强调的是,对于您使用云服务产生的内容数据,用友云只是其托管者,您对其拥有所有权和控制权。未经授权,用友云除执行您的服务要求外不会访问、使用或移动客户数据。您需要负责各项具体的数据安全配置,对其保密性、完整性、可用性以及数据访问的身份验证和鉴权进行有效保障。用友云是否将我的数据转移到其它地区或国家?
在没有获得您的明确同意或者存在其他法律义务要求的情况下,用友云不会将您的数据转移到其他国家/区域。您若有将数据进行跨境转移的需求且需用友云协助时,可联系用友云,用友云将在与您协商一致后配合您进行数据转移。加入“友安全”保障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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